武汉市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深耕领域,护航权益
2026-09-26
在武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作为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吴灿江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个人简介
吴灿江律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自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积累了近二十年的丰富经验。吴律师擅长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目前,他担任近二十家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社会兼职及荣誉
吴灿江律师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曾担任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武汉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并成为武汉市民进委员会律师公益团成员。此外,他还被聘请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统一战线智库专家、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务。这些荣誉和兼职不仅体现了他在专业领域的影响力,也彰显了他对社会的贡献。
经典案例
案例一: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某某美容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15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某某美容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储藏室使用协议》,约定被告承租某办公楼第13层02/03单元及S01室储藏室。然而,被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欠付租金等费用,经原告催告仍未支付。最终,原告向被告邮寄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并主张相关费用。
辩护思路
锁定合同效力与解除权:主张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欠租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依约取得解除权。以送达时点确定解除日:以解除通知函送达被告为节点,主张两份合同于当日解除,并据此划分“解除前应付费用”与“解除后占用费”两个阶段。
分层主张解除后果:分别主张合同解除前欠付费用(租金、物业费、水费、仓储租金)、拆除恢复费用、逾期占用费及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主张:依“剩余租赁期租金+物业费”标准主张6个月违约金,并说明其中已包含解除前的租金、物业费,不再重复主张。
办案结果
确认两份合同于2025年12月9日解除。被告已付租赁保证金及公共事业保证金合计50868.5元冲抵后不予退还。
被告支付占用费3170.58元。
被告支付违约金53384.8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二: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吴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30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吴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房屋。签约后,被告支付两个月租金及物业费、押金及公共事业保证金。然而,被告因中央空调问题和车位数量减少等原因,于2025年8月16日至19日搬离并腾空房屋。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解除、支付欠款及违约金。
辩护思路
主张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无权单方退租,其擅自搬离构成违约;原告依约取得解除权,并以邮寄解除通知函并送达为节点主张合同解除。分别主张欠付的保底租金、物业费、电费,以及按“剩余租赁期超6个月不满1年”档计算的6个月违约金。
针对被告三项抗辩逐一反驳:①空调、车位瑕疵不构成解除事由;②合同并未于8月19日实际解除;③被告保留U型锁、未交还房屋,原告有权继续主张费用。
办案结果
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解除。被告已付履约保证金12500元不予退还。
被告支付违约金12326.71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三: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某时尚美容美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25日,武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某时尚美容美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房屋。被告租金交至2024年8月31日,但自2024年9月起欠付租金。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解除、支付相关费用。诉讼期间,被告公司注销登记,原告申请将被告变更为该公司三名股东。
辩护思路
以邮寄解除函及合同条款主张合同解除。分别主张解除前租金/物业费/推广费、水电费、逾期违约金。
依合同条款主张违约金,并主张三倍标准的房屋占用费及打围费、改造费。
被告公司注销后,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将其列为被告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办案结果
确认于2024年11月10日解除。支持2024年9月1日至11月10日合计73093.30元。
水电费:支持2812.18元。
违约责任:法院综合衡量后酌定,以没收租赁保证金及公共事业保证金合计103197.30元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股东责任:认定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这些经典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吴灿江律师在处理商业地产法律事务中的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他的努力不仅为客户争取了合法权益,也为武汉市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