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服务好经验足为您排忧解难
2026-07-05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合同纠纷案件频发的当今社会,合同当事人急需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信赖之选。
方兰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诸多成功案例。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上诉人(原审原告)是韩某,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是某建设工程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工程局公司。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系挂靠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由韩某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均由韩某负责;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完成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
之后,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亦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两方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此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方兰律师凭借其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最终,法院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并且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方兰律师不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表现出色,在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联系电话18071073567 ,她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