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专注交通事故,维权经验丰富
2026-09-29
在呼和浩特市,有一位专注于交通事故领域的资深律师——古俊杰。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经验,古俊杰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方面表现出色。
专业严谨,实战能力强
古俊杰律师深耕道交法律实务多年,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00余件。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涉及多方利益的赔偿问题,古俊杰律师都能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回顾
案例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
案件主体
公诉机关:某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史某
被害人:巴某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导致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
量刑情节
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史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史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
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
公诉机关指控与量刑建议 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裁判结果 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裁判要点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
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
案例二:营运出租车追尾事故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王某驾驶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蒙ADYxxxx)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接收案件后,古俊杰律师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解决了这起交通事故纠纷。
人民调解,维护和谐
古俊杰律师不仅在诉讼领域表现出色,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新城区“古俊杰调解员”,他积极参与各类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古俊杰律师以其专业严谨的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如果您在呼和浩特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他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