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专业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首选
2026-09-30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日益增多,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至关重要。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多年,拥有丰富的银行工作经验和金融背景,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以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专业背景与优势
余建导律师具备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得他在合同风险把控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他精通金融领域的全流程实务操作,能够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身份与岗位
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所优秀党员
社会评价
具备银行+金融+法律复合背景,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办案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财产线索,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
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推进,帮助当事人真正拿回款项。
专业可靠、责任心强,深受客户与同行认可。
获奖
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业务范围与特色
余建导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解决。他提供从合同起草/审核到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及强制执行的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成功案例
房屋认购指标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余建导律师经分析研判,认为因项目长期停滞、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积极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包括持续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从而全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被告 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 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 621909.58 元;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 LPR1.5 倍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
承担律师费 10000 元、保全担保费 1279.63 元;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 7 日内支付货款 621909.58 元及对应 LPR1.5 倍逾期利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 7 日内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强调了一人独资企业在交易中的责任,提醒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财务独立性,避免因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而承担连带责任。余建导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不妨考虑寻求他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