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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合同纠纷律师李文喜:经验丰富,专注合同纠纷维权成功案例

2026-09-30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是企业与个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来处理这些问题至关重要。李文喜律师,作为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高级合伙人,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专业背景

李文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并于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开始执业。他在合同、金融犯罪辩护、金融诉讼以及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办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李文喜律师现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安海关及其辖属各海关单位。他不仅在实务操作上表现出色,还在学术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发表了多篇关于行政法、金融法等方面的论文。

核心服务内容

行政法律事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代理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行政机关执法合规指导
海关监管与稽查法律应对
行政协议纠纷处理

金融法律业务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金融债权清收
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
不良资产法律尽职调查
金融类案件争议解决

金融犯罪辩护

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金融类刑事案件辩护
金融领域刑行民交叉案件全流程代理

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企业合规体系搭建
企业风险防控
国企合规管理
海关合规
行政处罚应对

常年法律顾问

政府机关、海关、国企央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风险排查

成功案例

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质押、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
被告一:河南某高速发展公司(借款人、出质人)
文章插图

被告二:西安某科技投控集团(连带责任保证人)
被告三:荣某(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人,系被告一、二法定代表人)
被告四:某高速发展公司(资产及收费权继受主体)
第三人:光大银行某支行

案件要旨

公路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经合法登记后质权依法设立,具备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即便质押财产因政府行政划转发生权利主体变更,质权依然有效,质权人对质押标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受让质押资产及权利的新主体,基于权利义务承继、债随资走原则,需在接收资产范围内对原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无直接偿债承诺,因受让资产导致原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的,仍不能免除清偿义务。

案情简介

基础合作与借款担保设立

2004年,被告一通过签约取得某高速公路30年特许经营权,包含建设、运营及通行费收取权。2005年,原告与被告一签订10亿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用于高速项目建设;同日,被告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荣某出具承诺函,以个人全部财产为案涉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7年,被告一将案涉高速收费权质押给原告,先后在交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完成双重质押登记,质权正式设立。

政府介入导致资产与权利划转

因项目工期、规划调整,被告一、二与被告四曾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若被告二无法返还投资款,将股权转让或项目法人交由被告四控股。项目完工后,被告二未按约还款,且未告知原告便申请转让被告一全部资产及股权。随后当地政府发函,指令将案涉高速经营权、管理权移交被告四,并变更被告四为项目业主,被告四实际接管高速运营与收费权。

债务履行中断引发诉讼

被告四接管资产后,其下属公司曾向第三人清偿贷款,并分多次代被告一偿还部分贷款利息,后因各方对项目审计存在争议,还款行为停止。2009年,原告依据合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截至2014年,被告一累计拖欠借款本金及巨额利息,原告遂提起诉讼,诉求:①被告一偿还全部借款本息;②被告二、荣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被告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确认原告对高速收费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李文喜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不妨考虑寻求李文喜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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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西安市合同纠纷律师李文喜:经验丰富,专注合同纠纷维权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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