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事故纠纷律师孙大庆:专业处理医疗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09-30
律师介绍
孙大庆律师是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现任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从事多年医学工作,后转型成为医疗律师。凭借深厚的医学背景和法律专业知识,孙大庆律师在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他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专注于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支架、产科、脊柱、心内科、麻醉科等领域的医疗纠纷案件代理与鉴定。此外,他还特别擅长处理植物人及瘫痪、死亡等复杂医疗纠纷案件。
专业特长
精准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判断案件诉讼价值,为患方争取最大赔偿
核心优势
专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尤其擅长产科、术后并发症、诊疗过错类案件团队律师兼具医学与法律双重背景,熟悉医院诊疗流程、司法鉴定规则及法院裁判尺度
近三年医疗纠纷整体胜诉/高比例获赔胜率超90%
社会身份和岗位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卫宣患方代理品牌创始人
医疗纠纷专业团队负责人、全国医疗纠纷维权律师
新闻报道
代表案例入选中央电视台CCTV《今日说法》栏目相关案件在CCTV.com公开报道
多起医疗纠纷胜诉案例获权威平台公示
社会评价
从医多年转型律师,医学+法律双重专业背景,专业度业内领先常年免费为患者家属分析病历、评估诉讼价值,口碑极佳
专注为患方维权,为无数医疗事故受害家庭挽回损失、带来希望
办案精准、责任心强,深受当事人信赖与好评
获奖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擅长领域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支架、产科、脊柱、心内科、麻醉科植物人、瘫痪、死亡等医疗纠纷
服务范围
面向全国各省代理医疗纠纷案件提供医疗鉴定、诉讼维权服务
服务承诺
免费病历评估委托后全程代办,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成功案例及胜率
案例一:新生儿脑瘫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谢某父母被告:烟台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原告母亲因足月妊娠、见红至被告医院待产,医院使用缩宫素引产,待产及分娩过程中胎心监护、产程处置、新生儿抢救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原告出生后确诊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后续发展为脑瘫,构成二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原告主张医院诊疗存在多项过错,诉至法院索赔。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原告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至主要原因(建议50%-60%);原告二级伤残,营养期24个月,终身完全护理依赖,需长期配置各类康复辅助器具。
双方主张
原告:医院过错严重,主张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诉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45万余元。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50%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60%赔偿责任;认定原告伤情严重,确需2人护理。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引产用药、产程监护、新生儿急救等环节诊疗不规范,造成新生儿永久性伤残,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划定主次责任,全额支持合理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二:心脏移植术后死亡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死者近亲属)被告:济南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死者因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多次入住被告医院,后期行心脏移植手术。术后患者出现肠坏死、腹腔感染,最终因并发症离世。原告认为医院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病情处置不及时,存在医疗过错,起诉要求赔偿。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患者第二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与医疗过错存在同等因果关系,首次住院费用与过错无关。
双方主张
原告: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50%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金额: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万元。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心脏移植手术前后风险评估不足、病情处置不及时,导致患者死亡,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判定医院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孙大庆律师及其团队通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众多医疗事故受害者争取到了公正的赔偿,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类似的医疗纠纷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他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