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经验丰富,专注解决各类土地争议
2026-10-01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孙洪国自2014年起成为执业律师,并在短时间内迅速成长为该领域的权威专家。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的他,不仅被评为自治区三级律师,还在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此外,他在2022年还荣获了“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的称号,并连续多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尤其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深知这些领域对于农民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案例分析: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案情回顾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这块土地出租给了常某,后者进行了开垦并开始耕种。到了2023年10月,孙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这块土地转让给了常某。同年11月,常某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由于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且孙某不想再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了争议。最终,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律师调查
孙洪国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曾在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其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并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案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因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应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不应返还土地。二审开庭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均表示满意。
案例分析: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案情回顾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了《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完成采收。但由于该公司未能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因冻害无法正常采收,造成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了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公司主张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且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于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及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在处理复杂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方面积累了诸多成功案例。他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您在农村土地承包或其他相关领域遇到法律难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