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专业精湛,口碑卓越的法律守护者
2026-10-05
在连云港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他在法律界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其专业精湛和卓越的口碑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付长洋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还在多个社会职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个人简介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及主任。他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且是一名中共党员。执业年限已达19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付长洋律师不仅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等重要职务。
所获荣誉
付长洋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获得了多项荣誉:
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
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
经典案例
张某聚众赌博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张某系某彩票店经营者,利用自身彩票店场地邀约亲属、朋友进行棋牌赌博活动。期间,张某偶尔会向参赌人员收取少量费用用于集体开销。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辩护介入与核心思路: 付长洋律师介入案件后,全面查阅卷宗并核实案件事实,提出本案不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参赌人员具有特定性,无开放性和规模化盈利目的。符合赌博罪(聚众赌博)的构成要件: 张某的行为属于熟人之间小范围聚众赌博,情节相对轻微。
具备从轻、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的情节: 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以赌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李某非法制售盗版课外读物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李某私自定制、印刷并销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等盗版出版物,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本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核心辩护思路: 付长洋律师介入案件后,重点围绕自首情节展开辩护:
依法构成自首: 李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首情节可降档量刑: 结合自首情节,可将量刑区间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降档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备多项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全额采纳付长洋律师的自首情节辩护意见,依法认定李某构成自首,并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量刑考量。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张某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使用。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悔罪。
辩护人核心辩护意见: 付长洋律师提出:
涉案资金不属于国有公款: 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主体身份认定: 张某未从事公务,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
法院审理查明及裁判说理: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无需入监服刑。
社会评价
付长洋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疑难的法律问题,付长洋律师都能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付长洋律师始终秉持着“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宗旨,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贴心的法律支持。他的努力和付出,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得到了同行和社会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