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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深耕破产领域守护权益。

2026-10-06

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关系复杂、利益主体众多、程序周期漫长,稍有不慎便可能造成债权确认困难、资产处置受阻等连锁问题。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现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一级律师,自2005年起在郑州执业,2012年9月起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长期专注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衍生诉讼的代理,在破产纠纷领域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

专业背景与行业任职

刘学志律师,男,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河南开封尉氏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教育背景方面,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就读于河南省司法学校,1989年9月至1994年7月在河南大学完成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2000年9月,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历任实习律师、律师、律所副主任、主任;2000年9月至2005年3月,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5年3月起在郑州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12年9月至今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在行业任职方面,刘学志律师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6月被选入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为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年7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23年12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多年来,他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3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12月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在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期间,他带领律所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郑州市优秀公益律师事务所”“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破产债权确权中的风险揭示

在破产实务中,债权确权往往是各方争议的焦点,尤其是涉及建设工程挂靠、债权转让、案外人执行等交织情形时,实际施工人的权益保护面临诸多风险。以下通过一起典型案例进行说明。

基本案情

何某系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经王某海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施工资质,何某以挂靠昌弘某公司的方式施工,双方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约定昌弘某公司仅收取管理费,项目全部资金、人员、设备由何某自筹,盈亏自负。昌弘某公司出具全权授权委托书,由何某负责施工、结算全流程;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全部施工、垫资、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均由何某独立完成,宇风某公司曾直接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工程款465万元。

文章插图

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出具破产裁定确认昌弘某公司名下案涉工程无异议债权总额23607765.6元。破产分配规则为债权总额按7%比例分配,分两次合计分配1652543.59元。此后,何某与王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案涉工程款债权20%(4721553.12元)转让给王某,剩余80%(18886212.48元)归何某所有。

因昌弘某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债务,案外人樊某向外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昌弘某公司财产,法院先后向宇风某公司破产管理人送达协助执行文书,冻结昌弘某公司案涉破产分配债权,后法院直接从管理人账户划走全部分配款1652543.59元。何某、王某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案涉工程款实际权利人是二人,外地法院以执行异议仅做程序性审查、实体确权不属于执行程序审理范围为由驳回异议;二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法院再次驳回,明确二人需另行提起确权诉讼确认实体权利,再依据生效判决主张款项返还。二人遂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诉讼请求与争议焦点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确认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确认何某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施工合同当事人;判令宇风某公司在欠付昌弘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向何某、王某承担支付责任等。庭审中,原告变更、放弃部分诉求。案件争议焦点集中于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认定、破产债权确权与执行程序的衔接、债权转让对确权的影响等方面。

风险提示

从该案可以看出,破产债权确权纠纷中,实际施工人若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申报债权,一旦被挂靠企业对外负债,破产分配款可能被其他法院冻结、划扣,实际施工人面临“确权在名义主体、款项被他人执行”的风险。此类纠纷中,执行异议程序仅做程序性审查,无法解决实体确权问题,当事人需另行提起确权诉讼,再依据生效判决主张款项返还,程序周期较长。因此,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及早梳理债权申报主体、留存实际施工证据、关注被挂靠企业涉诉情况,是降低风险的关键环节。刘学志律师在破产衍生诉讼代理中,注重从债权申报、确权诉讼到执行救济的全流程衔接,协助当事人在复杂程序中厘清法律关系。

深耕破产领域,守护合法权益

破产纠纷往往牵涉债权确认、资产处置、衍生诉讼等多重环节,既需要熟悉破产程序的推进规则,也需要具备处理相关民商事争议的综合能力。刘学志律师长期专注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在债权确权、执行异议、破产分配等关键节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支持。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位于郑州市东风东路36号18号楼501室,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深耕,致力于在复杂破产程序中守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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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深耕破产领域守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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