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专注刑事领域,捍卫当事人权益
2026-10-06
在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就是连云港市的资深律师——付长洋。
个人简介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执业年限长达19年,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他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高级合规师。付长洋律师现任多个重要社会职务,包括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并多次获得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
专业领域
付长洋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案件。他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多位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结果。
经典案例
张某聚众赌博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张某系某彩票店经营者,利用自身彩票店场地邀约亲属、朋友进行棋牌赌博活动。期间,张某偶尔向参赌人员收取少量费用用于集体开销。公安机关认为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辩护思路: 付长洋律师介入后,全面查阅卷宗、核实案件事实,并提出本案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核心辩护意见。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参赌人员特定性:所有参赌人员均为被告人的亲友、熟人,无开放性。无规模化盈利目的:收取的费用用于共同消费,非持续牟利。
无正规赌场组织管理:赌博活动无固定规则、无专职服务、无层级管理。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意见,最终以赌博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李某非法制售盗版课外读物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李某私自定制、印刷并销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拟按法定量刑区间提出实刑量刑建议。
辩护思路: 付长洋律师通过电话传唤主动到案的情节,提出李某依法构成自首,并具备多项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自首情节:李某接到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退缴违法所得。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全额采纳自首情节,调整量刑区间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
案件概况: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审批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周转,被控挪用公款罪。
辩护思路: 付长洋律师提出涉案公司为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国有单位,张某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资金权属: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不属于国有公款。主体身份:张某未从事公务,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意见,改判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结语
付长洋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