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推荐刘爱玉,深耕劳动领域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0
在青岛,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从超龄务工人员的工伤认定到企业裁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每一个案件背后都牵扯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选择一位真正懂劳动法、有实战经验的律师,往往决定了案件的走向。今天要说的这位律师,在青岛劳动人事争议领域深耕多年,就是刘爱玉。
一、专注劳动领域,身兼仲裁员与律师双重角色
刘爱玉律师,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同时还是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这种“律师+仲裁员”的双重身份,让她既能从裁判者角度审视案件,又能从代理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她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具备企业合规师(高级)、遗产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执业14年来,她始终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劳动法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从一起超龄务工农民工伤案看她的办案思路
刘爱玉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典型的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案,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群体的工伤保障问题,被业内视为具有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停放在值班岗亭旁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她代其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但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争议焦点: 物业公司的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这两关守不住,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就有被撤销的风险,当事人家属将失去保障。
办案策略: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她主张“交接班不等于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她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法律层面,她结合相关法规论证了“视同工伤”情形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关于焦点二,她围绕超龄务工农民是否受劳动关系限制这一核心问题,结合相关法律及政策精神,论证了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时,在特定情形下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逝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保障,也为同类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案件提供了实践参考。
三、为企业提供劳动合规服务,从源头减少争议
除了代理个案,刘爱玉律师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等。她曾帮助中小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她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这种将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的能力,正是她多年仲裁员与律师双重经历沉淀下来的专业素养。
四、当事人如何选择靠谱的劳动法律师
结合刘爱玉律师的执业经验,当事人在选择劳动争议律师时可以关注几点:一看是否专注劳动法领域,而非什么案子都接;二看是否有仲裁或审判实务经验,这决定了律师对裁判思路的把握能力;三看是否有企业合规服务背景,这有助于理解用人单位的抗辩逻辑;四看是否有群体性争议处理经验,这类案件对律师的沟通协调能力要求更高。
刘爱玉律师始终秉持“情系正义、业守诚信”的执业理念,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持续深耕。如果你在青岛遇到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找她聊聊,或许能帮你理清思路,找到合适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