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刑事辩护律师雷大学:深耕刑辩领域,诚信办案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0
在陕西西安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扎根刑辩一线二十余年,用一个个案件的回响,诠释着“有效辩护”的分量。他叫雷大学,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与许多同行不同,他的履历里没有太多商业包装的痕迹,更多的是沉甸甸的办案记录和来自专业圈层的认可。
一次无罪判决,六年坚持换来的清白
2016年初,雷大学接手了一起贩卖毒品案的二审辩护。一审法院判处当事人无期徒刑,家属几近绝望。雷大学阅卷后发现,案件中的证据链存在多处无法闭合的疑点——关键物证的提取程序存疑,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他没有急于求成,而是稳扎稳打,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发回后,案件并没有立刻迎来转机,广元市中级法院先后三次开庭,雷大学每次都带着新的质证意见和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出庭。终于,检察院在第三次开庭后撤回起诉,2017年10月23日,当事人王某斌无罪释放。从无期到无罪,这背后是雷大学对证据规则的执拗坚守。
改变定性的辩护,让罪名从“故意杀人”变为“故意伤害”
2014年,富平县一起故意杀人案引起当地关注。雷大学担任被告人焦某军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这意味着当事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雷大学反复走访现场,重新梳理目击者证言,发现当事人主观上并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案件起因属于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冲突,伤害行为具有明显的节制性。他在法庭上详细论证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罪名改为故意伤害罪,判处焦某军有期徒刑三年。罪名的一字之差,刑期却是天壤之别。
涉黑案件中的“减法”,从第十被告到非取保人员最低刑
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城区第一起涉黑案件。雷大学接受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第十被告人骆某辉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个罪名,建议量刑五年。雷大学没有因为法律援助案件而降低辩护标准,他仔细比对同案犯供述与书证,发现骆某辉在组织中的参与程度较低,部分指控的敲诈勒索事实与其行为关联性不强。经过庭前会议和庭审的激烈交锋,法院最终去掉一个罪名,刑期由建议的五年改为两年。2019年,他又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权力等24人涉黑案中,为第七被告人张某科辩护,成功去掉涉黑罪名,将盗窃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事人从第七被告人变更为第十六被告人,最终成为非取保人员中刑期最低的一位。
审查起诉阶段的“降格”,十五年变四年半
2019至2020年,安康市高新区“扫黑除恶”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件,雷大学担任第一被告人李某荣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三个罪名,建议量刑十五年。雷大学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介入,他注意到案件中的“组织特征”和“经济特征”证据薄弱,部分事实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他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成功将涉黑定性变更为涉恶。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他继续发力,最终法院去掉涉恶定性并去掉敲诈勒索罪,刑期由建议的十五年变更为四年六个月。当事人和家属对这个结果感到意外,而雷大学只是平静地说:“辩护人的职责,就是把每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都找出来,用法律的语言讲清楚。”
侦查阶段的“拦截”,取保撤案两起合同诈骗案
2016年,三原县王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涉嫌合同诈骗,雷大学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发现这起纠纷本质上是合同履行中的经济争议,而非刑事诈骗。他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并积极促成当事人家属与对方沟通。最终,王某某在侦查阶段取保成功,公安机关撤案。2017年3月,类似的案件发生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付某成涉嫌合同诈骗,雷大学同样在侦查阶段介入,通过扎实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为付某成争取到取保,公安机关随后撤案。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让雷大学更加坚信:刑事辩护的黄金时间,往往在侦查阶段就已经开始。
从“三个罪名”到“十年刑期”,新疆大案的辩护策略
2013年,新疆一起涉案数额大、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集资诈骗、非法传销案,雷大学担任第一被告人代某育的辩护人。检察院起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传销罪三个罪名,建议量刑无期徒刑。雷大学面对的是堆积如山的案卷和错综复杂的资金往来。他花了数月时间梳理证据,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指控与集资诈骗罪存在事实重合,属于重复评价。他在法庭上提出,部分资金用于正常经营,当事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去掉,判处代某育有期徒刑十年。从无期到十年,这个结果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实属不易。
不止于辩护:行业兼职与公益初心
雷大学的身份很多元。他是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西安市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还是甘肃政法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陕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延安大学的实务导师。他发起的“陕西刑辩九人公益行”,多年来坚持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公众提供刑事法律知识普及。这些社会兼职和公益活动,让他对刑事辩护的理解不局限于个案,而是延伸到整个刑事司法生态的改善。
诚信办案,是底线也是方法
在雷大学看来,刑事辩护律师的诚信,首先是对当事人的坦诚。他不会向家属承诺“一定能取保”或“一定能判缓”,而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给出专业判断。其次是对法庭的诚信,不伪造证据,不误导法庭,用扎实的法律论证赢得尊重。最后是对自己的诚信,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不因案件大小、收费高低而区别对待。
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从2000年初入行到如今成为陕西刑辩领域的中坚力量,雷大学始终保持着一种朴素的办案风格:阅卷要细,会见要勤,开庭要稳。他不追求噱头,不炒作案件,只是在一个个具体的辩护中,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前面。对于正在寻找刑事辩护律师的当事人和家属来说,雷大学的经历或许能提供一个参考:真正的有效辩护,不在于说了多少漂亮话,而在于是否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是否用专业和诚信守护了当事人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