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陈建义:专业维权,值得信赖
2026-10-12
在处理复杂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至关重要。河南漯河的陈建义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一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专注强制执行全链条业务
陈建义律师专注于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的全链条业务,以结果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全面而专业的法律服务。他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申请与立案:代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查控与保全:调查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应收账款等财产线索,办理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查封、扣押、拍卖:推动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完成司法拍卖、变卖程序。
执行异议与复议:代理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追加被执行人:调查股东出资情况、公司人格混同、夫妻共同财产等,依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代位执行: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
执行和解: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保障债权实现。
限高与失信惩戒: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失信惩戒措施。
拒执罪追究:对涉嫌拒执行为,代理报案或刑事自诉。
终本后恢复执行:对已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持续追踪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
不良资产处置:依托全国500+合作机构及阿里拍卖/京东拍卖平台,提供不良资产批量处置全流程服务。
经典案例展示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
基本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纠纷)原告:杜某
被告一: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
被告二: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
案件事实 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2024年4月,杜某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经鉴定为四级伤残。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
原告诉求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判令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损津贴、辅助器具费及维护费、吸氧机费、鉴定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扣除已付款);
橡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调解结果 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杜某承担。
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
基本信息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一(申请执行人):洪某
被告二(被执行人):漯河某房地产公司
被告三(被执行人):胡某
案件事实 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诉求
确认左某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判令不得执行该房屋。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确认左某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
专业背景与社会职务
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现为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拥有三级律师资格。他同时担任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漯河市源汇区工商联(总商会)理事、漯河市法学会会员、漯河市政法委案件评查员、漯河市检察院听证专家、漯河市法顾委委员、濮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承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建义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您需要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寻求帮助,不妨考虑咨询陈建义律师,相信他会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