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劳动纠纷律师兰军伟:经验丰富,专注维权,值得信赖的选择
2026-10-14
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律师至关重要。兰军伟律师,作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劳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个人简介
兰军伟律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在劳动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兰律师不仅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推动劳动法律律师实务的发展。他现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多次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专业特长
兰军伟律师专注于劳动法业务领域,擅长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他曾成功办理多起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疑难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评价。
主要成就
主编书籍:《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险案件处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线装书局出版)公开发表文章:《论标准工时制的司法认定标准》《关于当前各行业滥用承包合同方式规避劳动关系的类型及对策》《关于当前陕西省欠缴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探讨及实务操作技巧》《论社会保险争议的民事诉讼范围》等二十余篇
典型案例
超龄劳动者视同工亡待遇赔偿案
苏某自2002年起在某协会工作,负责该协会某杂志的创刊和后续编辑工作。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明确了合同期限、岗位职责等内容。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合同至2024年2月28日。苏某于2023年3月2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2025年2月24日,单位负责人违法辞退苏某,在沟通过程中苏某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苏某家属与单位签署《协议》,确认苏某死亡经过,并同意按照工亡的法定标准承担工伤待遇,支付了丧葬补助金5万元后,拒绝支付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苏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
兰军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了案件的各种可能性。为了尽快实现家属获得工亡赔偿的目的,兰律师采取多种途径推进代理工作:
前往人社部门了解工伤认定的前期进展情况,获知工伤认定程序系单位申报,在调查程序中因单位对劳动关系有异议,人社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后,家属不了解法律规则,自己写了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为了不拖延程序,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并同时主张工亡待遇。仲裁委以受害人受过法定退休年龄等理由不予受理。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代理律师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并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人社部门审阅后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并最终认定苏某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一审诉讼中,双方围绕苏某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辩论。单位以其属于协会为由认为自己不符合用人单位的条件,双方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且苏某突发疾病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兰律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最终法院支持了兰律师的观点,判决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结语
兰军伟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劳动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兰军伟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