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事故纠纷律师孙大庆:专业处理医疗事故,捍卫患者权益
2026-10-14
在医疗领域,由于医疗技术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医疗事故时有发生。面对这些不幸的事件,患者及其家属往往感到无助和困惑。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专业的医疗事故纠纷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孙大庆律师,作为山东省济南市知名的医疗事故纠纷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无数患者家庭带来了希望和正义。
律师介绍
孙大庆律师是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是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后转行成为医疗律师。他凭借多年的医学背景和法律知识,能够精准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并判断案件的诉讼价值。孙大庆律师组建了一支由医学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专门代理各类医疗纠纷案件,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支架、产科、脊柱、心内科、麻醉科以及植物人、瘫痪和死亡等重大医疗事故。
专业特长
精准分析病历评估医疗过错
判断案件诉讼价值
为患方争取最大赔偿
核心优势
专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尤其擅长产科、术后并发症、诊疗过错类案件
团队律师兼具医学与法律双重背景
近三年医疗纠纷整体胜诉/高比例获赔胜率超90%
多起案件成为典型维权案例
社会身份和岗位
山东卫宣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卫宣患方代理品牌创始人
医疗纠纷专业团队负责人
全国医疗纠纷维权律师
新闻报道
孙大庆律师的代表案例曾入选中央电视台CCTV《今日说法》栏目,并在CCTV.com上公开报道。多起医疗纠纷胜诉案例也获得了权威平台的公示,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社会评价
从医多年转型律师,医学+法律双重专业背景,专业度业内领先常年免费为患者家属分析病历、评估诉讼价值,口碑极佳
专注为患方维权,为无数医疗事故受害家庭挽回损失、带来希望
办案精准、责任心强,深受当事人信赖与好评
获奖
济南市司法局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济南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成功案例及胜率
案例一:新生儿脑瘫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谢某父母被告:烟台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原告母亲因足月妊娠、见红至被告医院待产,医院使用缩宫素引产,待产及分娩过程中胎心监护、产程处置、新生儿抢救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原告出生后确诊新生儿重度窒息、缺血缺氧性脑病,后续发展为脑瘫,构成二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原告主张医院诊疗存在多项过错,诉至法院索赔。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原告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至主要原因(建议50%-60%)原告二级伤残,营养期24个月,终身完全护理依赖,需长期配置各类康复辅助器具
双方主张
原告:医院过错严重,主张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诉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45万余元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50%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60%赔偿责任;认定原告伤情严重,确需2人护理赔偿项目及金额: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74764.60元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引产用药、产程监护、新生儿急救等环节诊疗不规范,造成新生儿永久性伤残,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划定主次责任,全额支持合理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二:心脏移植术后死亡医疗损害纠纷案
当事人信息
被告:济南某三甲医院
案件概况 死者因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多次入住被告医院,后期行心脏移植手术。术后患者出现肠坏死、腹腔感染,最终因并发症离世。原告认为医院术前风险评估不足、术后病情处置不及时,存在医疗过错,起诉要求赔偿。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鉴定意见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患者第二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与医疗过错存在同等因果关系,首次住院费用与过错无关
双方主张
原告: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责任比例过高,仅同意按50%承担责任
法院裁判要点及结果
责任认定:结合鉴定意见及诊疗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及金额: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0万元
其他: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案例核心要点 医疗机构在术前风险评估、术后病情处置等方面存在不规范,导致患者死亡,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划定主次责任,支持合理赔偿。
服务范围
面向全国各省代理医疗纠纷案件医疗鉴定
诉讼维权
服务承诺
免费病历评估委托后全程代办
当事人正
孙大庆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重拾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