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首选
2026-10-15
在马鞍山,当您遇到合同纠纷时,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至关重要。曹芳芳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已拥有超过十年的丰富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她熟悉马鞍山本地裁判尺度,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丰富的实务经验
曹芳芳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曾担任多家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熟悉马鞍山本地法院的办案流程和法官的裁判口径,还对地方司法惯例了如指掌,能够为客户提供本土化的实操建议。
核心业务领域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等。房地产纠纷:涉及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
高频常规诉讼业务: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等。
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
成功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专业服务
曹芳芳律师不仅在诉讼领域表现出色,在非诉讼领域也具备丰富的经验。她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曹芳芳律师将是您的首选。她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将为您保驾护航,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