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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专业严谨,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10-16

在法律领域,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以其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卓越的辩护技巧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他就是连云港市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

个人简介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拥有19年的执业经验。他是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律硕士,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高级合规师。付长洋律师不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还在多个重要社会职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职务

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
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
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
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
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
连云港市仲裁员
盐城市仲裁员

所获荣誉

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
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
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

经典案例

张某聚众赌博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张某系某彩票店经营者,利用自身彩票店场地,邀约亲属、朋友等熟人小范围聚集进行棋牌赌博活动。期间,张某偶尔向参赌人员收取少量费用,主要用于购置零食、茶水等集体开销。公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特征,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辩护介入与核心思路 付长洋律师介入后,全面查阅卷宗、核实案件事实,提出本案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并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具体辩护要点如下:

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参赌人员特定,无开放性;无规模化盈利目的;无正规赌场的组织管理模式。
符合赌博罪(聚众赌博)的构成要件:张某邀约多名熟人聚众赌博,情节相对轻微。
具备从轻、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的法定、酌定情节: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以张某涉嫌赌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张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李某非法制售盗版课外读物案

案件概况 被告人李某私自定制、印刷并对外销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等盗版出版物,累计制售数量超5万份,涉案金额达50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拟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提出量刑建议。

核心辩护思路 付长洋律师重点围绕自首情节展开辩护:

依法构成自首:李某接到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自首情节可降档量刑:结合自首情节,可以将量刑区间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适用缓刑奠定基础。
具备多项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全额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李某构成自首,调整量刑区间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

案件概况 张某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审批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悔罪。

核心辩护意见

涉案公司性质:公司百分百集体出资,不属于国有公司,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
主体身份认定:张某未从事公务,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

案件概况 王某因紫菜养殖海域权属纠纷,牵头联合多名养殖户前往职能部门反映诉求,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侦查。

核心辩护意见

主观层面:王某无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仅有维权诉求。
客观层面:本次信访属于合法行为,无过激违法行为。
案件定性:本案属于行政、民事经济纠纷,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解除对王某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仓库保管员被控职务侵占罪不起诉典型案例

案件概况 李某某作为仓库保管员,被怀疑私自运走物资侵占,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其涉嫌职务侵占罪。

核心辩护策略

核实案件细节:全面了解工作流程,排查证据瑕疵。
文章插图

论证主观无非法占有故意:转移物资是为了应对上级检查。
否定客观犯罪行为:李某某未实施侵吞、出售等行为。

案件效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公司老总被控合同诈骗罪撤销案件

案件概况 张某某因合同履行问题被合作方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核心辩护策略

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确认张某某无非法占有目的。
梳理案件证据:确认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费用用于公司正常经营。
明确辩护核心:本案系普通民事合同争议,而非刑事诈骗。

案件效果 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解除对张某某的拘留强制措施。

印刷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控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不起诉

案件概况 王某作为印刷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公司擅自印刷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核心辩护策略

详细了解实际职责:确认王某对公司印刷假冒商标标识不知情。
细致阅卷核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未经过王某审批。
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明确王某无犯罪故意,不应承担责任。

案件效果 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王某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付长洋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在多起刑事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他的工作不仅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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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专业严谨,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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