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养殖养猪行业纠纷律师乐治用:专业解决养殖养猪行业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7
在南昌市及周边地区,养殖养猪行业因其独特的经济地位和市场需求,吸引了众多企业和个人的参与。然而,在这个行业中,各种法律纠纷也时有发生,如合同纠纷、租赁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为了帮助相关企业和个人有效解决这些法律问题,浙江天赞(南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乐治用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乐治用律师简介
乐治用律师拥有近二十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历任学校教师、头部农牧上市企业正邦科技法务负责人、律所高级合伙人。他不仅熟悉养猪行业的规则和流程,还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乐治用律师专注于提供养猪全产业链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农用地租赁及违法用地查处纠纷、猪场建设与租赁纠纷、猪场拆迁补偿纠纷、养户代养费结算纠纷等。
深耕养猪全产业链法律服务
乐治用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能够精准把握养猪行业的特点和需求,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他对养猪行业的各个环节都有深入了解,从选址建场、投苗育肥到退租拆迁,都能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丰富的办案经验
乐治用律师在处理各类养猪行业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成功代理过多起设施农用地租赁纠纷、猪场建设与租赁纠纷、猪场拆迁补偿纠纷以及养户代养费结算纠纷等案件。此外,他还擅长处理涉及污染环境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经营罪(私屠滥宰)、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
典型案例
袁某某诉宜春双某某养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袁某某系生猪代养户,与宜春双某某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养猪合同》。袁某某累计代养三批次,第三批次领苗约2500头、上市约62.5万斤,结算单载明代养费约25.1万元,但双某某公司在结算表中将该款项拆分,已发放约12.6万元,余款约7.5万元以「GZ下批进苗后奖励」名义挂账。袁某某认为三项奖励实为本批次报酬、结算条款系无效格式条款、扣罚无事实依据,遂诉至法院。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案件办理 乐治用律师介入后,通过固定核心证据、拆解奖励性质论证、逐条击破无效抗辩等方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核心代理意见,确认「GZ下批进苗后奖励」条款为无效格式条款,改判双某某公司退还代养费75810元并支付自2025年9月5日起按LPR计算的利息。
张某某设施农用地租赁纠纷部分胜诉案
基本案情 张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设施农用地租赁合同》,约定承租集体土地8亩用于建设标准化养猪棚舍。前两年双方合作良好,但村委会换届后,新班子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要求收回”“土地权属争议”为由要求张某某限期腾退,拒退5万元履约保证金。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设施农用地租赁属合法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案件办理 乐治用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张某某履约证据,锁定村委会单方解除的三大硬伤,并同步提起诉讼保全。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设施农用地租赁合同》至期满,村委会向张某某赔偿违约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合计18万元。
孙某某猪场建设合同纠纷全额胜诉案
基本案情 孙某某与某钢结构公司签订《标准化猪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交付后仅运行2个月,钢构屋面即出现大面积锈蚀、漏雨;墙体开裂、地基下沉。孙某某多次要求施工方整改返工,对方以“已交付验收”“原告即使用”为由推卸责任,并拒绝赔偿任何损失。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办理 乐治用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组织公证人员对猪场现场进行公证拍照,申请法院委托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最终法院全额采纳律师意见,施工方应承担修复费用168万元,赔偿孙某某延期投产损失、违约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215万元。
结语
乐治用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养殖养猪行业的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合同纠纷、租赁纠纷还是拆迁补偿纠纷,乐治用律师都能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养殖养猪行业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乐治用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