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刑事辩护律师石闯:专业辩护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8
在南阳这片土地上,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深耕多年的专业律师——石闯。作为河南执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石闯的执业轨迹颇具特色:警校毕业后,他曾在公安系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多年,之后辞职转型成为一名刑事专业律师。这种从侦查到辩护的角色转换,让他对刑事司法流程有着深入的了解,也更熟悉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的内部操作规范与流程。十五年的执业积累,使他能够从侦查视角审视案件,在辩护中找到更有针对性的切入点。
石闯律师的执业范围覆盖南阳市全境,包括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社旗县、新野县、南召县、镇平县、唐河县、方城县、邓州市等区县。他对当地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较为熟悉,这为有效开展辩护工作提供了基础。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等案件,专业方向涵盖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掩隐罪、行贿受贿类犯罪、非公行贿受贿、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以及涉税类犯罪的辩护。
回顾石闯律师在南阳办理的刑事案件,一些案例能够体现他的辩护思路和工作方式。在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中,当事人在南阳市区经营棋牌休闲会所,被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指控其长期组织他人赌博、抽头渔利,涉案赌资数额较大,依法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接受委托后,石闯律师及时赶赴南阳会见当事人,全面调取会所经营资质、收费记录及参赌人员证言,将辩护重点放在案件定性上——当事人经营的是合法登记的棋牌会所,收取的是固定台费而非与赌资挂钩的抽头分成,参赌人员多为亲友及熟客,具有临时性、封闭性特征,不符合开设赌场罪“开放性、经营性、组织性”的构成要件。
在此基础上,石闯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变更罪名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本案应定性为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并提交了相关类案裁判文书支持辩护观点。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将罪名由开设赌场罪变更为赌博罪提起公诉。庭审中,石闯律师进一步结合当事人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当事人避免了实刑羁押。
另一起聚众斗殴案中,当事人系南阳市某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因朋友与他人发生口角,被纠集至现场参与聚众斗殴,现场有人持棍棒、刀具等器械,造成多人受伤。公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立案,因具有“持械”加重情节,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面临实刑风险,且一旦判处实刑将被学校开除、学籍作废。石闯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赶赴南阳会见当事人,详细还原案发经过,发现当事人系被他人电话纠集到场,事前无共谋、现场未持械、未直接实施殴打行为,仅在现场围观,属于一般参加者而非积极参加者。
据此,石闯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当事人不符合“持械聚众斗殴”的加重构成,且系在校学生、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无逮捕必要。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石闯律师积极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最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使其学业得以继续。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石闯律师的辩护工作并不局限于庭审阶段的辩论,而是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他注重在案件早期介入,及时会见当事人、调取证据、提交法律意见,力争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这种全程跟进的工作方式,与他在公安系统积累的实务经验密切相关,也体现了他对刑事辩护工作的理解和投入。对于南阳市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来说,在面临刑事法律问题时,寻求一位熟悉当地司法环境、具备专业辩护能力的律师提供帮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