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专业可靠,专注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19
在法律界,昌吉市的马德清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以及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马德清律师不仅在法律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在社会履职方面也展现了非凡的影响力。
专业的背景与丰富的经验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他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严谨的辩护策略,使他在处理复杂案情时总能取得显著成效。多年来,他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为业内公认的标杆人物。此外,马德清律师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也有深厚积累,担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典型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查看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分析案情,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持有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因此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辩护意见
在一审中,马德清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通过马德清律师的专业辩护,案件最终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
结语
马德清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案情还是棘手的问题,他都能冷静应对,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你需要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无疑是你的理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