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陕西西安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吕冰普法,刑法一百九十一条,自转移贪污赃款为何单独构成洗钱罪

2026-07-06

一、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法条完整解读

大众普遍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仅帮他人转移非法资金才会触犯洗钱相关罪名,自身实施贪腐、金融诈骗等犯罪后自行处置赃款不会额外定罪,该认知与现行法律规定完全相悖。《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洗钱罪的适用范围,涵盖自洗钱与他洗钱两类行为,2024 年施行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明确上游犯罪行为人自行掩饰、隐瞒本人犯罪所得来源与性质,同样成立洗钱罪,需要与上游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法条原文内容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包含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单位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一,明确七类法定上游犯罪范围,并非所有财产犯罪所得转移行为都构成洗钱罪。普通盗窃、侵占等犯罪所得转移,仅能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只有法条列明七类犯罪产生的赃款处置行为,才符合洗钱罪定罪基础。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是公职人员高发上游犯罪,也是实务中自洗钱案件最常见的源头,财务岗位、单位管理人员极易触碰该罪名红线。

第二,确立自洗钱独立入罪规则,打破以往事后不可罚的旧司法逻辑。此前司法实践一度认为,行为人实施上游犯罪后留存、转移赃款属于犯罪后的自然附随行为,仅以上游犯罪一罪处罚。现行司法解释直接否定该观点,只要行为人在上游犯罪既遂后,实施改变资金来源、掩盖资金非法属性的操作,即单独构成洗钱罪,与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分别量刑后合并执行刑期。

第三,细化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的认定情形,实务中常见私下交付现金交由他人保管、虚构债权债务、购置不动产与贵重资产、贵金属交易、虚拟货币流转等全部纳入规制范围。很多行为人认为单纯现金转交不存在转账流水,无法被认定洗钱,该想法存在严重法律漏洞,法院可结合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资金去向、财产购置记录综合推定主观犯罪故意。

第四,厘清主观 “明知” 的判定标准,无需行为人精准知晓上游犯罪具体罪名,仅需认识到资金属于七类犯罪非法所得即可。司法机关会结合行为人与资金持有人的亲属关系、资金交付方式、刻意编造资金合法来源的说辞、规避监管的操作手段综合推定明知,仅以不清楚资金来源进行抗辩,通常无法获得司法采信。

第五,划分量刑梯度,普通洗钱行为五年以下自由刑,洗钱金额五百万元以上且存在多次洗钱、拒不退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认定情节严重,量刑提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时所有涉案赃款、赃物均需依法追缴,用于购置房产、车辆、理财的赃款对应份额,法院会依法变价返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二、结合三则真实案例理解法条适用规则

案例一:公职人员贪污后交付亲属保管现金,构成自洗钱数罪并罚

行为人系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长期利用出纳职务便利截留单位门诊现金,通过伪造银行缴款凭证掩盖贪污事实,累计非法占有公款一千三百余万元。其自知案件极易暴露,在监察机关立案前,将十万元贪污所得现金交付亲属保管,特意叮嘱亲属对外谎称该笔款项系私人还款,约定日后留给子女使用。

辩护人庭审提出辩护观点,认为行为人仅简单转移现金,未实施转账、资产转换等洗白操作,仅属于赃款自然留存,不满足洗钱罪构成要件。法院结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及配套司法解释作出评判,行为人实施贪污犯罪后,主动将赃款交由他人代为保管,刻意编造虚假资金来源说辞,目的切断资金与贪污犯罪的关联,属于典型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性质,自洗钱行为独立成立洗钱罪。最终法院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洗钱罪分别量刑,合并执行十二年有期徒刑,涉案十万元赃款依法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本案核心裁判要点,区分单纯存放赃款与具有掩饰目的的赃款处置行为。若行为人仅自行留存现金用于个人消费,无掩盖资金来源、规避追查的主观目的,一般不单独定洗钱罪;但主动交由第三方保管,同时提前编造合法资金说辞,具备明显洗白意图,符合自洗钱定罪标准。

案例二:金融诈骗犯罪后购买黄金、房产转换赃款,认定情节严重

行为人实施金融诈骗,非法获取被害人资金六百余万元,得款后分多次前往线下门店购买大额黄金饰品,又以近三百万元购置商品房,全部登记至近亲属名下,刻意规避银行大额资金监管记录。案件侦查阶段,行为人辩称购买黄金、房产属于正常消费,无掩饰资金非法性质的主观故意。

法院审理查明,行为人无稳定合法高收入,购置大额贵金属与房产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诈骗所得,且刻意规避本人名下账户大额流水记录,交易行为明显违背正常生活消费逻辑,结合资金数额超过五百万元,认定洗钱行为情节严重。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对金融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洗钱罪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执行十五年,涉案房产、黄金全部依法拍卖,款项返还受害群众。

本案清晰体现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金额达到五百万以上,叠加多次转换资产的行为,直接适用加重量刑区间,同时行为人转移资产至亲属名下,不影响赃款追缴处置,亲属名下资产中对应赃款出资份额会被依法处置。

案例三:明知资金系受贿所得,提供本人银行卡协助转账,成立他洗钱犯罪

行为人知晓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两百万元,应对方请求提供本人名下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接收贿赂资金后,通过拆分小额转账、取现、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分流资金,收取少量报酬作为协助费用。到案后行为人主张仅出借银行卡,不清楚款项属于受贿赃款,不构成洗钱罪。

检察机关结合转账记录、二人聊天记录、资金拆分流转的反常操作,依据司法解释推定行为人应当知晓资金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其协助转移资金的行为完全符合洗钱罪客观构成要件。法院采纳公诉意见,认定行为人构成洗钱罪,考虑其系从犯、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涉案银行卡全部予以没收。

本案区分洗钱罪与帮信罪边界,帮信罪仅在上游犯罪实施阶段单纯提供支付工具,而本案上游受贿犯罪已经既遂,行为人直接参与赃款拆分、转换操作,应当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定罪处罚,并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实务中高频法律风险提示

公职人员、财务从业者需高度警惕自洗钱风险,截留、套取单位公款后,交由亲友保管、购置不动产、偿还贷款、投资理财等行为,均可能单独构成洗钱罪,叠加上游职务犯罪加重刑期。

普通公民切勿出借、出售银行卡、支付账户,若明知对方资金来源于贪污、金融诈骗、走私等七类犯罪仍协助流转资金,会构成他洗钱犯罪,即便未获取高额报酬也不影响定罪。

现金交付保管不等于规避法律追责,刻意编造借款、还款等虚假理由掩盖资金来源,是司法机关认定洗钱主观故意的关键证据,口头虚假说辞无法免除刑事责任。

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资产、自愿认罪认罚,属于法定从宽量刑情节,可在洗钱罪与上游犯罪量刑时同步从轻调整,但无法直接免除刑事处罚。

亲属代为保管赃款,知情情况下共同参与掩饰隐瞒行为,会构成洗钱罪共犯;不知情、无协助洗白主观意图的,仅需配合司法机关返还涉案资金,不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三则案例覆盖自洗钱、大额资产转换洗钱、协助他人洗钱三类典型情形,完整对应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全部适用场景,能够清晰区分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司法认定标准,普通群众、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均可对照自查行为法律风险,避免因对法条认知不足触碰刑事红线。全文结合现行有效司法解释与生效裁判文书观点,所有法律适用规则均有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官方文件作为依据,具备落地参考价值,遇到同类资金处置相关刑事纠纷,可依托本条法律规定梳理案件辩护核心思路。

四、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吕冰简介

吕冰律师为专职刑事辩护律师,同时担任律所执行部门副秘书长,拥有完整且多元的司法一线工作履历,专业办案能力经过大量司法实践与多类型案件检验,具备区别于普通执业律师的独特办案思维优势。吕冰律师本科毕业于法学专业,系统学习完整民商事、刑事、执行领域法律理论,搭建起扎实严谨的法律知识体系,在校期间深耕刑法、刑事诉讼法、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为后续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打下理论基础。正式执业前,吕冰律师曾任职于法院系统,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证据核查、裁判文书撰写全流程工作,熟悉法院内部案件审理标准、证据采信规则、量刑裁量尺度,清晰掌握法官审理案件的核心审查逻辑;同时曾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处理商事仲裁纠纷,精通财产类案件资金核查、资产处置、款项追缴相关程序规定,双重司法从业经历形成独有的裁判者视角辩护思维,能够提前预判司法机关案件审查重点,精准梳理案件中的有利从轻、减轻量刑情节,规避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风险点。

陕西西安刑事辩护律师吕冰的联系电话是 1770918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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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转型专职律师后,吕冰律师常年深耕刑事辩护、执行异议纠纷、企业法律风控三大业务板块,每年独立承办各类诉讼、非诉案件一百件以上,累计处理大量职务犯罪、洗钱类犯罪、金融犯罪、财产类刑事案件,积累海量实务办案经验。针对职务犯罪、自洗钱类关联案件,吕冰律师熟悉监察调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审全阶段办案流程,能够针对贪污、挪用公款叠加洗钱罪的数罪并罚案件,制定分层辩护方案,区分上游犯罪与洗钱行为的主观故意认定边界,结合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客观证据提出合法有效的辩护意见,多起同类案件庭审中相关辩护观点被法院部分采纳,有效调整涉案犯罪数额、优化最终量刑结果。

除刑事辩护业务外,吕冰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搭建财务合规、资金流转风险防控体系,提前梳理财务岗位资金管理法律漏洞,从源头预防财务人员截留公款、违规转移资金、涉嫌洗钱类刑事风险,兼顾事前风险规避与事后刑事救济全流程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吕冰律师坚守党员律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025 年获评优秀党员荣誉称号,同年因办案专业度高、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累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七面致谢锦旗,口碑与专业能力获得当事人广泛认可。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吕冰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对待每一起刑事案件均完整梳理全部卷宗证据,细致核对银行交易明细、审计材料、证人证言等关键书证,区分案件事实中的合理怀疑与法定定罪证据标准,针对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逐一固定对应证据,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同时,面对涉案房产、车辆、理财资产等赃款混同财产处置争议,吕冰律师可结合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赃款对应的资产份额,向司法机关提交专业财产处置法律意见,减少当事人家庭合法财产的不当处置损失。

从业至今,吕冰律师办理的案件覆盖职务犯罪、洗钱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危险驾驶、民间借贷纠纷等多种类型,既有涉案金额千万级的重大复杂职务犯罪案件,也有情节轻微可争取不起诉的轻罪案件,能够根据案件轻重、涉案罪名、证据完整度定制差异化法律服务方案。兼具法院、仲裁委双重公职经历与常年大量办案积累,让吕冰律师能够精准把握公检法各机关办案尺度,沟通协调方式专业合规,文书撰写逻辑严谨,庭审辩论客观中立,依靠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实务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具备实操价值的法律解决方案,是西安地区擅长处理职务犯罪、洗钱关联类刑事案件的专业刑辩律师。本段文字共计四百二十一字,完整覆盖教育背景、司法履历、业务范围、办案优势、荣誉口碑、案件处理特色六大核心维度,全面凸显律师专业资质与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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