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养殖养猪行业纠纷律师乐治用:专业解决养殖养猪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
2026-10-21
在南昌市,养殖养猪行业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涉及合同纠纷、租赁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多个方面。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养殖户和企业需要一位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乐治用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成为南昌市养殖养猪行业纠纷领域的重要人物。
乐治用律师简介
乐治用律师是浙江天赞(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近二十年的法律从业经历。他曾任学校教师、头部农牧上市企业正邦科技法务负责人,并担任过律所高级合伙人。从企业法务到执业律师,从管理猪企风险到代理涉猪案件,乐治用律师始终扎根于农牧与养猪产业,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领域
设施农用地租赁及违法用地查处纠纷猪场建设、租赁纠纷及猪场拆迁补偿纠纷
养户代养费结算纠纷(包括猪苗质量、死淘扣款、料肉比扣款、奖励补贴扣款等)
养户保证金退还纠纷
污染环境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经营罪(私屠滥宰)、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刑事案件辩护
专业优势
懂行业:乐治用律师能够与猪场老板、养户、企业进行无障碍沟通,了解行业规则、结算逻辑和纠纷症结。他熟悉猪场从选址建场、投苗育肥到退租拆迁的全流程。懂专业:乐治用律师提供养猪全产业链法律服务,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不仅能够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还能为重大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
典型案例
设施农用地租赁纠纷部分胜诉案
基本案情: 张某某系赣西某县养殖户,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设施农用地租赁合同》,约定承租集体土地8亩用于建设标准化养猪棚舍。村委会换届后,新班子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要求收回”“土地权属争议”为由要求张某某限期腾退,拒退5万元履约保证金。张某某猪场存栏生猪1200头,强行拆除将造成数百万元损失。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设施农用地租赁属合法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案件办理: 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张某某履约证据,锁定村委会单方解除的三大硬伤——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报原批准机关同意、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合法有效的村民代表会议、未对地上附着物作任何补偿评估。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设施农用地租赁合同》至期满,村委会向张某某赔偿违约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合计18万元。
猪场建设合同纠纷全额胜诉案
基本案情: 孙某某与某钢结构公司签订《标准化猪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造价420万元。工程交付后仅运行2个月,钢构屋面即出现大面积锈蚀、漏雨;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环保设施无法通过验收,孙某某被迫延迟投产6个月,造成巨额损失。施工方拒绝整改并先行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105万元及逾期利息。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一条、第五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办理: 律师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组织公证人员对现场进行公证拍照,调取施工方资质文件、原材料采购单、施工日志,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最终法院全额采纳律师意见,驳回施工方反诉请求,判令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168万元,赔偿孙某某延期投产损失、违约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215万元。
代养费结算纠纷全额胜诉案
基本案情: 赵某某与某大型养殖企业签订《肉猪委托代养合同》,约定赵某某提供猪舍、人工、水电,公司提供猪苗、饲料、药品、技术并负责回购,结算单价按“料肉比+成活率”浮动公式计算。赵某某代养两批共4800头肉猪,全程依公司技术员指令用药用料,但公司在结算时以“全程料肉比超标”“成活率不达标”为由,单方下调结算单价,强行扣款合计74万元。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八条、第六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案件办理: 律师全面调取双方往来微信工作群、现场技术员签字的用料单、用药单、死淘记录、出栏过磅单等,固定赵某某全程依约履行的事实证据。同时,针对公司主张的“料肉比超标”,调取该公司同期同类代养户结算数据,反证所谓“行业基准”系公司单方设定、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显失公平。最终法院全额采纳律师意见,认定公司单方扣款无合同依据、无事实依据,判决公司向赵某某支付被扣代养费74万元、违约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89万元。
结语
乐治用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南昌市养殖养猪行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无论是合同纠纷、租赁纠纷还是拆迁补偿纠纷,乐治用律师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