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解决土地争议,维护农民权益
2026-10-23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专注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律师——孙洪国。他以其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农民解决了复杂的土地争议问题,赢得了广泛的好评和信任。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他在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并在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此外,他还连续多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研究方向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使他能够有效地处理各种复杂案件,为农民争取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随后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同年11月,常某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加之孙某不想继续转让土地,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经过调查,孙洪国律师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曾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其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并未办理。一审法院判决认为,由于案涉土地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
常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不应再返还土地。经二审开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均表示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双方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完成采收。因某糖业公司未能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且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及鉴定费15000元。
某糖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诉讼主体不适格;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鉴定意见不应采信;甜菜损失系天气降温导致,属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担责。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许多农民解决了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遇到任何问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