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专业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24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是企业与个人经常面临的问题之一。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且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曹芳芳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成为众多客户信赖的选择。
丰富的执业经验
自2013年起执业至今,曹芳芳律师已积累了超过10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在这段时间里,她不仅熟悉了马鞍山本地的裁判尺度,还深入了解了当地的法院办案流程、法官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这种本土化的实操经验使她在处理各种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
核心业务领域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等。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
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等。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等。
劳动争议&工伤案件: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
非诉讼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和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合同起草、审核、修改,企业法律风险排查;商务谈判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规方案定制等。
成功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李某(自然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的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并签收。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为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
争议焦点
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合同相对方为某贸易公司,由其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
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案情概要
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为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
争议焦点
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
裁判要点
工程已完工、结算完成且原告提供发票,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优先受偿权自发包人应付款之日起超18个月,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通过这些成功案例,可以看出曹芳芳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她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诉讼还是非诉业务中,曹芳芳律师都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