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可靠律师潘京广是佳选
2026-07-06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对于身处离婚纠纷困境中的当事人来说,选择一位可靠的律师至关重要,而潘京广律师便是诸多当事人的佳选。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扎根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服务一线。他有着独特的身份优势,不仅是专职律师,还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这种多重身份让他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成为了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
在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方面,潘京广律师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作为郑州市市级和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并且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执业以来,潘京广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他的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在处理离婚纠纷等案件时,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和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之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在这起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协助原告进行了全面的证据收集和分析。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且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且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