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漯河刑事辩护推荐:穆莹莹等专业律师解析
2026-07-06
河南漯河刑事辩护穆莹莹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503956627。
在河南漯河的法律界,穆莹莹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她是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着丰富且卓越的履历。
穆莹莹曾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有着香港城市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双硕士学位,还是企业高级合规师。她的主要业务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涉黑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以及土地、矿产资源、电力及新能源领域行政纠纷争议解决,还有环境资源领域刑事辩护及行政争议解决。她历任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临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年还受最高人民法院选派赴香港、瑞士、美国、韩国法院审判制度游学考察。
穆莹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1年,行政审判5年。在任职期间,她荣誉加身,2次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漯河市五一劳动奖章、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多篇论文分别获全国及全省二、三等奖。
她长期从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是省、市刑事、行政审判业务专家,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行政处罚、土地征收和能源、资源、环境类行政许可案件。她多次到行政机关普法授课,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培训、指导下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从事审判工作期间,她审理各类行政、民事、刑事案件数千件。同时,她担任多所中学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治大讲堂,先后多次为学校、社区、机关进行普法讲座。
穆莹莹在办案方面成果显著。在河南省某市矿产资源领域重大涉黑案中,实现部分罪名宣告无罪;在段某某等人重大非法采矿、骗取贷款涉黑案里,骗取贷款罪成功宣告无罪;青海木里矿区804重大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非法采矿罪2案成功宣告无罪,1案检察院撤回起诉,1案部分无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金额由13亿元成功降低至8亿元;河南银雁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成功不予移送。
她兼具法官视角、律师思维和企业合规经验,精通刑事、行政、能源合规交叉业务,专业能力获司法系统高度认可。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效果突出,能为企业与当事人实现无罪、减损、高额赔偿等核心利益。长期为行政机关、能源企业普法授课,指导依法行政与合规经营,口碑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