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经验丰富,专注维权成功案例多
2026-10-25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他以其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在解决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各类农业法律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孙洪国律师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研究方向
孙洪国律师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使他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成功案例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案情简介: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并且孙某不想继续转让土地。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调查发现: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
二审调解: 常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了《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上诉主张: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
二审判决: 某糖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他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