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深耕领域,专业维权获好评
2026-10-25
在当今社会,劳动争议问题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和企业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来解决各种纠纷。刘爱玉律师作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副主任律师,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与好评。
个人简介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她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刘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并为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专业服务
劳动人事法律服务
刘爱玉律师为企业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她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帮助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企业合规管理
刘律师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她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
成功案例
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刘爱玉律师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
典型案例
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2024年12月4日,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张某不幸去世。
张某之子找到刘爱玉律师代理此案后,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张某发病时已离岗下班,且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最终,法院支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保障了张某家属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以来坚持的执业理念。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欢迎联系刘爱玉律师。她的办公室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通过多年的努力,刘爱玉律师已成为青岛地区劳动争议领域的知名律师,为广大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选择刘爱玉律师,选择专业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