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深耕领域,专业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25
在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他就是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专家——马德清。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德清不仅在法律行业有着卓越的表现,还在社会履职中展现了非凡的影响力。
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背景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他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使他在处理复杂案情时总能构建出严谨的辩护策略。多年来,他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为业内公认的标杆。
除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突出表现,马德清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方面也有深厚积累。他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这种多元化的专业能力,使他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独树一帜。
专业成就和社会认可
凭借其突出的专业能力,马德清先后获得了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州优秀律师的称号。他的执业风格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使其成为新疆法律界中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
典型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马德清仔细反复研究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并认真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李某认罪认罚。因此,马德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马德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辩护意见
在一审中,马德清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结语
马德清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精神和执着追求,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未来,马德清将继续致力于刑事辩护领域,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