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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深受信赖

2026-10-26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信赖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后,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并被评定为自治区三级律师。多年来,他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卓越表现得到了各级司法部门的认可,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业研究方向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不仅理论功底扎实,还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而专业的法律支持。

典型案例

案例一: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后者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转让给常某。随后,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由于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加之孙某不想继续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了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已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其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并未办理。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因案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主张自己已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且孙某未办理变更手续已丧失土地使用权。最终,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二: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双方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完成采收。然而,由于某糖业公司未能按时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造成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了评估,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文章插图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且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及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鉴定机构无资质且程序违法,冻害属于不可抗力。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复杂的土地流转问题,还是涉及农业项目的法律事务,他都能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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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深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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