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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深耕本土实务,以严谨办案守护当事人权益

2026-10-27

在郑州乃至河南的破产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不常出现在聚光灯下,却在无数企业的"生死关头"默默耕耘;他的名片上印着"执行主任",可当事人记住的,却是他在破产债权申报窗口前一遍遍核对材料的身影。他就是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学志。

从基层走来,一步一个脚印的法律路

1966年2月,刘学志出生在河南开封尉氏。1985年,他考入河南省司法学校,从此与法律结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后,他在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一干就是十三年,直到成为律所主任。那段时间里,他一边办案,一边在河南大学完成本科学业,把理论功底一点点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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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他调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五年后,他做出一个让旁人意外的决定——重新回到律师岗位,到郑州执业。2012年9月起,他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一干就是十余年。有人问他为什么放弃安稳的行政岗位回来做律师,他的回答很朴素:案子办到一半放不下,当事人还在等。

为什么是破产?最难啃的"骨头案"

在众多业务领域中,刘学志选择了破产案件的办理及破产衍生诉讼的代理作为主攻方向。破产案件有多复杂,业内人都清楚: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与审核、资产清查与处置、重整方案的设计与博弈,每一步都牵涉多方利益,稍有不慎就引发连环诉讼。

他的办案风格用两个字概括就是"较真"。以一起建设工程挂靠引发的破产债权确权纠纷为例——实际施工人何某借用某建筑公司资质承接了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发包人项目,破产裁定确认了债权总额23607765.6元,按7%比例分两次共分配1652543.59元。可这笔钱后来被外地法院从管理人账户直接划走,实际施工人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均被驳回,最终只能另行提起确权之诉。

这类案件难在哪儿?难在法律关系层层嵌套:挂靠关系是否有效、实际施工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债权转让的效力范围、破产分配款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每一个争点都需要扎实的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刘学志常说,破产衍生诉讼没有捷径,就是把每一笔款项、每一份合同、每一次付款凭证理清楚,让事实自己说话。

专业之外,是沉甸甸的责任

作为一级律师,刘学志的专业积累也体现在行业事务中。2016年3月至2021年10月,他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年6月入选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2023年7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同年12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荣誉方面,他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3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12月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在他担任执行主任期间,律所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称号。

但对当事人而言,这些头衔远不如一句"刘律师,我的事你上心"来得实在。破产案件周期长、变数多,债权人往往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刘学志的办公室里,经常有人一坐就是一下午,把憋了几年的话一股脑倒出来。他听得耐心,记得仔细,最后总会把可走的路、可能的风险一条条讲明白——不打包票,不回避难处。

结语

破产不是企业的终点,而是市场资源重新配置的起点。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价值不在于喊多响的口号,而在于能不能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清楚,能不能在多方博弈中守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学志的路子很"笨"——深耕本土、钻研实务、一案一策。可正是这种笨功夫,让他在郑州破产纠纷领域站稳了脚跟,也让一个个走进他办公室的人,带着疑惑来,揣着明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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