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实战经验足,为当事人维权护航

2026-07-06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现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更是2022年度和2023年度泰安市优秀律师。

自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下面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看看刘伦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出色表现。

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案情简介

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税务局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

文章插图

办案过程

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作为于某某的辩护人介入本案。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相应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经他后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辩护思路

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然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是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因此,他认为于某某不应当被批准逮捕。

客观方面:于某某并不是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他成立公司后一直从事物流行业,并未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其公司已成立多年,且常年从事物流行业,正常经营自己的主要业务,只是根据某些客户的需要购买了部分发票。
主观方面:于某某购买发票并不是为了进行抵扣,而是为了某些客户的需要,因此主观上并不是积极地寻求犯罪。
社会危害性: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
逮捕必要性:于某某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刘伦律师请求相关部门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

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

在这个案件中,前期在侦查阶段,刘伦律师经过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成功推动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自由的候审环境。

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

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最终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让当事人的生活能够尽快回归正轨。

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当事人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

刘伦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了缓刑的判决,让当事人免受过重的刑罚。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他将以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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