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处理土地争议,深受信赖
2026-10-30
在新疆乌鲁木齐,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他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众多农户解决了复杂棘手的土地争议问题,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个人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是一位退伍军人。2014年,他成为执业律师,并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他在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并在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此外,他还连续多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研究方向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而精准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划拨取得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终审生效。
专业服务
孙洪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不仅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还在日常咨询中为客户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帮助他们预防和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通过这些经典案例和专业服务,孙洪国律师展示了他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使他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