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领域
2026-10-30
在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他就是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德清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还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专业背景与成就
马德清律师是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专家,同时也是帷幄律师团队的创始人。他在法律行业和社会履职中展现了卓越的影响力,担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职务。凭借其突出的专业能力,马德清律师先后获得了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
代表性案例
案情简介
在一起涉及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李某被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与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起,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人开始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律师仔细反复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分析案情,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故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辩护人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辩护意见
在一审辩护意见中,马德清律师提出:
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结语
马德清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高效的办案能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不妨考虑联系马德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