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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俊杰:呼和浩特交通事故律师,经验丰富口碑佳

2026-11-01

在呼和浩特市,有一位备受信赖的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古俊杰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以及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专业严谨,耐心负责

古俊杰律师以其专业严谨的态度和耐心负责的工作风格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他在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以及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方面表现出色。每年,他处理的交通事故类案件超过500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分享

案例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

案件主体

公诉机关:某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史某
被害人:巴某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造成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

量刑情节

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
文章插图
史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史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
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

公诉机关指控与量刑建议 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裁判结果 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裁判要点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
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

案例二:追尾事故调解成功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王某驾驶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蒙ADYxxxx)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接收案件后,古俊杰律师迅速介入,通过细致的调查和耐心的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解决了这一交通事故纠纷。

结语

古俊杰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呼和浩特市交通事故法律领域的佼佼者。无论是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涉及刑事自诉的交通肇事案件,他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帮助客户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古俊杰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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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古俊杰:呼和浩特交通事故律师,经验丰富口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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