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潘京广律师为您提供可信解决方案

2026-07-07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问题日益复杂,许多人在面对婚姻破裂时,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而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可信的解决方案。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于河南省郑州市,其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拥有多重身份。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潘京广律师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

在离婚纠纷领域,潘京广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他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各类婚姻家事纠纷。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但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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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案件中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三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2983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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