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靠谱律师潘京广值得信赖
2026-07-07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的法律领域中,离婚纠纷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而潘京广律师,作为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这一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心中可靠的法律守护者。
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拥有多重身份。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的他,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也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这使得他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潘京广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在离婚纠纷及相关的婚姻家事领域,如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方面,他都有着专业的见解和丰富的处理经验。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 在一个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在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加现金补偿42.1万元等。 在这起案件中,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协助法院查明了关键事实。如查明豫A3K726车辆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车辆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却无有效证据支撑;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还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但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根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发现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可起诉分割)等法律依据,在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通过这一案件,可以充分看到潘京广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案件时的专业水平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众多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凭借着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拨打潘京广律师的联系电话13298351505,相信他会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同时,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你也可以前往律所与潘京广律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