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推荐:刘伦,严谨办案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07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山东泰安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他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身兼数职,现为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他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都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律师。
从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此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下面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来看看刘伦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局发现后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作为于某某的辩护人。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经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刘伦律师的辩护思路是,于某某的行为虽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不应当被批准逮捕。客观上,于某某并非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其公司多年来一直正常经营物流业务;主观上,于某某购买发票是为了满足某些客户的需要,并非积极寻求犯罪;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其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
案例二: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前期在侦查阶段,刘伦律师经过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最终使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案例三: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案例四: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张某某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案例五: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伦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了缓刑的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刘伦律师,联系电话18853810068,他将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