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专业处理案件,口碑卓越值得信赖
2026-11-04
在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这类纠纷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文,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至关重要。孙洪国律师就是这样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
丰富的执业经验
孙洪国律师自2014年起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是自治区三级律师。他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多年来,他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专注研究方向
孙洪国律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他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以及农业建设项目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这些领域的专业知识使他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的各种问题。
成功案例
案例1: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转让给常某。同年11月,常某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已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案例2: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双方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应在5日内采收完毕。由于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鉴定意见不应采信,甜菜损失系天气降温导致,属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担责。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客户好评
孙洪国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他的客户纷纷表示,孙律师不仅在法律上给予了他们有力的支持,还在情感上给予了他们极大的安慰。他的耐心和细心让每一位客户都感到安心。
结语
如果您在新疆乌鲁木齐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妨考虑咨询孙洪国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您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