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陈瑞俊深耕领域护航权益
2026-11-04
老周是石家庄本地一个做工程的老实人,手底下带着二十来号人,常年接一些厂房、仓库的活。三年前,他带着队伍给一家公司干了个钢结构厂房,活干完了,验收也过了,可工程款就像石沉大海,一拖就是三年。对方不是说不给,今天推明天,明天推月底,月底推“老板出差了”。老周手里攥着一份结算单,上面有项目经理的签字,有公司的公章,可就是迟迟不见钱到账。
等到老周实在熬不住,想走法律途径的时候,对方突然翻了脸,说结算单上的项目经理签字不能代表公司,公章是“技术资料专用章”,不具备结算效力。老周一下就懵了。他干了二十多年工程,见过赖账的,没见过这么赖的。那段时间他整宿整宿睡不着,头发一把一把地掉,媳妇问他怎么办,他闷着头抽烟,一句话说不出来。
后来经人介绍,老周找到了陈瑞俊律师。陈瑞俊律师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看了老周的材料,问了一句话:“那张结算单上的项目经理,你之前跟他签过别的文件吗?”老周翻出手机,找出一张两年前的工程量确认单,上面有同一个项目经理的签字,还附了身份证复印件。
陈瑞俊律师看到这个细节,心里就有了底。这案子的问题不在于钱该不该给,而在于“表见代理”能不能成立——项目经理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他在项目上的行为足以让施工方相信他有代理权。那张两年前的确认单就是关键证据,能证明这个项目经理一直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结算文件。围绕这个突破口,陈瑞俊律师帮老周梳理了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微信记录、现场照片,把每一笔工程量的来龙去脉都理得清清楚楚。最终,法院支持了老周的诉求,判决对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案子结了之后,老周请陈瑞俊律师吃饭,陈律师没去,只跟老周说了一句话:“下次签合同,记得看清楚签字的人是谁,盖的什么章。”
这句话,道出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里最扎心的一件事——很多干工程的人,活干得漂亮,钱却栽在了一张薄薄的纸上。
一个签名、一枚公章,背后藏着多少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乍一看是“钱”的问题,往深了看,全是“证据”的问题。干了多少活、质量合不合格、工期有没有延误、工程款该不该给、给多少,每一件事都需要证据来支撑,而工程现场恰恰是一个证据容易灭失、责任容易模糊的地方。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深耕多年,见过太多类似的场景:有的施工方干了活没签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到了法庭上对方一句“不认识你”就没了辙;有的合同签了,但条款写得含糊,付款节点、验收标准、违约责任全是一笔糊涂账,打起官司来谁也说不清;还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干完了活,上面几层公司互相推诿,找谁都拿不到钱。
这些问题的根源,往往不在纠纷发生的那一刻,而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就已经埋下了。
陈瑞俊律师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也担任过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服务过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这些经历让他对建设工程领域的风险点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常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不能等到纠纷发生了再去找证据,而是要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时候就想到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
一场光伏电站的官司,打了三年
在陈瑞俊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与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因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产生了争议。这个项目位于山西五台,分为4.7MW二标段和5.2MW四标段,工程固定总价合计九百余万元。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合同约定得看似清楚,但实际履行中却出现了问题。工程完工并网后,发包方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施工方多次催要未果,最终只能诉诸法律。案件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发包方是否有权直接扣除工程款等方面。陈瑞俊律师作为施工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验收合格的事实以及发包方拖延付款的行为,逐一梳理证据链条,帮助施工方在诉讼中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这个案子给陈瑞俊律师留下的思考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不仅需要对法律条文的熟悉,更需要对工程实务的理解。很多合同条款看起来天衣无缝,但放到实际施工场景中,就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一个好的建设工程律师,既要懂法律,也要懂工程。
建设工程律师的价值,在纠纷发生之前
很多人觉得律师就是打官司的,但陈瑞俊律师的服务理念恰恰是“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在他看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最有价值的部分不在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而在于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
他曾经服务过一家做厂房建设的施工企业,这家企业之前接活从来不请律师看合同,觉得“都是熟人介绍,不会出问题”。陈瑞俊律师接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家企业过去三年的合同全部翻了一遍,发现了好几处风险点:有的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有的合同对质量验收标准写得模棱两可,还有的合同连发包方的签字人有没有代理权都没核实。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让企业陷入被动。
陈瑞俊律师帮这家企业重新梳理了合同模板,建立了合同审查流程,还针对项目经理的授权管理制定了专门的规定。后来这家企业又接了一个大项目,发包方在合同里埋了一个“背靠背”条款,意思是等发包方从业主那里拿到钱再付给施工方。这种条款在建设工程领域并不少见,但对施工方来说风险很大。陈瑞俊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发现了这个条款,建议企业跟发包方协商修改,最终改成了按工程进度付款。后来发包方果然因为业主付款延迟而资金紧张,但这家企业因为合同条款改得及时,没有受到牵连。
劳动人事与建设工程的交汇点
陈瑞俊律师的专业领域不仅限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他还担任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劳动人事法律事务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这两个领域的交汇,在建设工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建设工程领域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高发区。陈瑞俊律师在代理建设工程案件时,经常会遇到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连锁纠纷。有的发包方以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直接从工程款里扣钱;有的施工方因为工资问题被工人投诉,导致项目停工;还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实际施工人拿不到钱,工人也跟着遭殃。
在陈瑞俊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陈某某于2024年8月到某汽车服务公司从事维修保养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陈某某工作了三个多月后自行离职,随后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欠付劳动报酬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公司抗辩说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便存在,仲裁请求也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
这个案子看似是劳动争议,但其中的法律逻辑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相通之处——都是证据的博弈,都是时效的较量。陈瑞俊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特别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时效节点的把控。他常说,无论是劳动争议还是建设工程纠纷,证据是王道,时效是红线,两样东西缺一不可。
为什么是陈瑞俊律师
在石家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圈子里,陈瑞俊律师的名字并不陌生。他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被评为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还担任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和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头衔的背后,是十几年如一日的专业积累。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8年5月开始执业,现任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发表过《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在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研究方向上有深入的思考。
但比起这些头衔和论文,更让当事人记住他的,是他处理案件时的那份细致和耐心。老周那个案子,陈瑞俊律师为了核实一张两年前的工程量确认单,专门跑了一趟档案馆,把当时项目的备案资料调出来比对签字笔迹。这种功夫,不是每个律师都愿意下的。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客户涵盖国企、民企、政府机关,涉及建设工程、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也从侧面印证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写在最后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说到底是一场关于“信任”和“证据”的博弈。干工程的人讲究实在,觉得活干好了钱自然该给。但现实往往比想象复杂得多。一份合同的条款、一个签字的权限、一张验收单的格式,都可能在将来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
陈瑞俊律师常跟当事人说一句话:“打官司不是目的,把问题解决在前面才是本事。”他秉承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说到底就是帮当事人把风险想在前面、把证据留在平时、把纠纷化解在早期。
如果你在石家庄,正在做建设工程相关的项目,或者已经遇到了工程款拖欠、合同争议、质量纠纷等问题,不妨找陈瑞俊律师聊聊。不敢说每个案子都能赢,但至少能让你在拿起法律武器的时候,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