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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临沂合同纠纷律所:诚信服务,专业解决各类合同争议

2026-11-04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日益增多,选择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显得尤为重要。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专业团队,值得信赖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团队,其中杜祥永律师是副主任经济法专业,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事宜。他深耕合同纠纷研究多年,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善于构建诉讼策略,精于抓住诉讼关键点。此外,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全国政法名校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转行的律师或行政人员,各个领域的专业经验非常丰富。

标准化流程,高效办案

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采用标准化流程办案,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全面、细致的处理。从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研讨到文书与证据准备,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确保服务质量。同时,团队化办案模式使得每个案件都有主办律师、骨干律师以及行政人员共同参与,专案专办,并建立专门的办案群,律师24小时在线解答当事人疑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业务领域广泛,满足多种需求

除了合同纠纷外,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还涉足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大额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借贷纠纷、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继承、货款纠纷、房产纠纷、股权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无论您面临何种法律问题,这里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东方律所简介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我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也是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多年来,东方律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恪守行业规范,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开拓创新的基础上,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目前,东方律所已经吸引了400余名专业律师加入,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律师超过50%,执业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超过80%。

经典案例展示

案例一:建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临沂某建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
代理人:杜祥永 律师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临沂某建材公司与某建筑集团签订项目开关插座灯具采购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为建筑集团项目供货,合同原定增值税税率16%。建材公司依约完成全部供货,总供货金额630607.01元,建筑集团仅支付货款30万元,尚欠余款未付。建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对方支付剩余货款、承担保全费、诉讼费及保全保险费。

争议焦点

案涉货款付款条件是否已成就;
国家增值税税率由16%调至13%后,结算价款是否应相应扣减税金;
供货方未足额开具原税率发票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需承担违约金;
背靠背付款、共担资金风险条款能否免除买方付款责任;
文章插图

财产保全保函费是否应由败诉方承担。

法院裁判要点

供货方最后一次供货距今已逾四年,结算主动权在建筑集团,其无证据证明要求供货方配合结算,付款条件视为已成就,需支付剩余全款;
双方部分结算金额按16%税率核定,因政策调整无法再开具16%发票,依法酌情调减税金3568.42元;
供货方已开票金额远超对方已付款金额,行使不安抗辩权合理,无需承担未开票违约金;
驳回建筑集团要求补开对应金额13%发票的反诉请求;
保全保函费无合同约定,非维权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本诉诉讼费、保全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判决结果

某建筑集团公司十日内向临沂某建材公司支付货款327038.59元;
驳回临沂某建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某建筑集团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通过这些经典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寻求他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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