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旅游合同纠纷律师杨婧:专业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2026-11-05
在当今社会,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宁夏银川市的杨婧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在旅游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专业背景
杨婧律师是宁夏顺悦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领域的诉讼案件。她在民商事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从案情出发,为原告权益保驾护航,同时为被告争取减轻损失。杨婧律师多次在政府部门培训课中担任民事诉讼的讲师,将行政和民事纠纷结合,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受邀参与当地媒体采访,分析社会热点,为市民普法。
专业领域
杨婧律师精耕合同纠纷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旅游合同纠纷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她擅长合同效力审查、违约救济与解除权行使、违约金及损失计算等专业事务,能够高效地为客户止损并依法挽回损失。
典型案例
案例一:蜜月游计划落空,谁来赔?
张某夫妇与当地旅行社签订了定制蜜月游的旅游合同,并支付了全款。然而,旅行社多次擅自改期,无法预定机票和酒店,最终导致行程完全无法成行。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杨婧律师提出了两个争议焦点:一是旅行社根本违约的赔偿范围;二是法定代表人用个人账户收款,财产混同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经过法院审理,认定旅行社无法兑现行程属于根本违约,扣除游客已经实际乘坐航段的必要支出后,余款退还,并酌定按总价款20%赔偿。最终法院判令旅行社退还32886元,另赔偿5677元;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游客欠付团款怎么办?
石某、张某、吕某、徐某共同报名云南10日游,并分别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行程结束结清团费。石某代收取其他三人团费后未向旅行社支付,行程结束后,欠付旅行社团款1万余元。作为旅行社的代理人,杨婧律师将4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合同由四人分别签署,四人系独立合同债务人,内部欠款转交约定不能对抗旅行社。最终法院判令石某等4人共同向旅行社支付旅游款1万余元。
案例三:个人原因退团,旅行社可以要求赔偿吗?
季某和李某报名欧洲多国长线出境游,预交定金10000元。旅行社已为两人办理签证、锁定团队机票与酒店。出发前,二人因个人原因单方通知退团,拒绝赔偿。作为旅行社代理,杨婧律师起诉主张二被告赔偿机票、酒店、签证等已经发生且不可退的实际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游客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当赔偿旅行社已经实际发生、无法退还且旅行社无法通过转售、退票挽回的合理损失。最终法院判令季某和李某向旅行社赔偿合理损失2万余元,对旅行社超出合理范围的损失主张不予支持。
结语
杨婧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旅游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遇到旅游合同纠纷时,都可以信赖杨婧律师的专业服务,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正面临旅游合同纠纷的问题,不妨寻求杨婧律师的帮助,让您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