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实战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2026-07-07

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联系电话17706323626

在枣庄市滕州市的法律界,有这么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浩。他现任山东诺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律师,凭借着十余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在当地司法领域站稳了脚跟。

张浩自执业以来,全心全意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他全程参与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的办理,对公安、检察、法院各环节的办案规则与工作思路了如指掌。这不仅得益于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更源于他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至今,他已承办了数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其中包括涉黑涉恶案件、重大职务犯罪、特大经济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同时,他还聚焦新型网络刑事犯罪辩护,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网案件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而且,他经手的多起案件都取得了无罪判决、检察院不起诉、二审撤销原判改判、重罪改轻罪等良好辩护结果。

张浩扎根本地司法环境多年,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关键点十分清楚。他擅长从证据链、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多个维度全面拆解案件。办案时,他作风沉稳果敢,既坚守法律原则,又兼顾情理,善于化解复杂案件的矛盾。此外,他还长期参与法学研讨和行业交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始终秉持“辩护不是技巧,而是责任”的理念,用专业力量为身陷困境的当事人保驾护航。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看看张浩律师是如何发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

案例一:张某某交通肇事罪

案情概况

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并且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过,在逃逸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自愿认罪认罚。

办理经过

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张浩全程参与案件办理,针对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开展辩护工作。他接受委托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文章插图
挖掘法定从轻情节 张浩律师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为量刑辩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促成赔偿与谅解 他积极协调被告人与被害方进行调解工作,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让被告人取得了被害方的书面谅解,为案件争取到酌定从轻处罚的空间。
提交专业量刑意见 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张浩律师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他的相关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

裁判结果

法院综合考量案件后果、被告人悔罪表现以及辩护人的意见,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小结

本案中被告人存在酒驾、逃逸等从重情节,案发后果严重。但辩护人通过专业辩护,充分运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促成了缓刑判决。

案例二:相某某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情概况

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相某某在制止其非法采挖沙土时,双方冲突厮打,致其轻伤二级,要求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并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人当时是某村村民委会工作人员,是受村集体安排履职,事发后主动报警,双方对冲突起因、伤害成因各执一词,案件事实争议较大。

办理经过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与诉讼,控辩双方围绕罪与非罪、民事赔偿责任两大核心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辩护人张浩接受委托后从以下方面开展辩护工作:

精准定性行为性质,锁定职务履职核心抗辩理由 张浩律师紧扣被告人身份与案件背景,提出核心辩护观点:被告人制止非法采砂行为,是执行村委会决定、维护集体利益的职务履职行为,并非个人恩怨引发的斗殴,从根源上否定了被告人个人担责的基础。
梳理案件起因,论证被害人过错 结合在案行政处罚文书、证人证言等证据,张浩律师明确指出自诉人存在非法采矿的先行过错,案件是自诉人主动激化矛盾引发的,被告人的行为具备合理事由,主观恶性较小。

在刑事辩护这条道路上,张浩律师用专业和责任书写着一个又一个成功案例,为当事人带来希望和公正。如果你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张浩律师,电话:177063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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