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推荐:余建导经验丰富为您排忧解难
2026-07-08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的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
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合同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当事人。而余建导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众多遇到合同纠纷人士的信赖之选。
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他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有着独特的优势。他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得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对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十分精通。在合同纠纷领域,他专注于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处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他以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能够精准锁定案件的突破口,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两个成功案例,来进一步了解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表现。
案例一:清算责任纠纷 原告是某电机供销贸易公司,被告为周某,案由为清算责任纠纷(原立案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法院予以纠正)。涉案独资公司由周某全资设立,在2024年4月 - 7月期间,该公司累计欠付原告货款30921元。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货款,但周某均未清偿。2025年2月,周某在明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承诺书,以简易注销方式将涉案公司办理注销。原告遂起诉要求周某承担付款及付息责任,本案开庭时周某缺席未答辩、未举证。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921元,判令被告以30921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利息(原告庭审同意利息起算时间变更为最后一次催款日),以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余建导律师在接手此案后,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最终法院认定证据可证实涉案公司欠款事实,无证据证明公司已还款;周某不实承诺注销公司,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0921元;以30921元为基数,自最后一次催款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付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周某负担。
案例二: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是邵某,被告为某自动化科技公司、林某、李某,第三人是某鞋材加工店,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林某将整栋房屋出租给李某,李某向某自动化科技公司采购并安装液压升降平台,用于房屋分租经营。后李某将房屋二楼转租给案外人,邵某因合作经营在此处作业。2024年4月,邵某等人使用升降平台搬货时,平台突然坠落,造成邵某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经查,事故发生前升降平台质保期已届满,且曾多次出现故障;李某作为平台所有人、管理人,未落实日常检修、安全告知义务;邵某自身作业亦存在安全疏漏。事发后李某为邵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37480.27元(含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当庭明确放弃向第三人主张赔偿。余建导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处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如果您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余建导律师,他会用专业和经验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是1358072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