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合同纠纷律所推荐: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
2026-07-09
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领域刘房娜主任的联系电话是18595929958 。
在河南省郑州市,合同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企业和个人。而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实力。
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丰产路交汇处SOHO世纪城(河南省团校斜对面),与金水法院相距仅几百米,交通十分便利,区域位置优势明显。该律所秉持“正义与法律并重,情感与理性双辉”的宗旨,以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立所之本,是一家规范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目前,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社会各界获得了广泛认可。他们先后应郑州市金水人民区法院、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邀请,参加重大疑难案件论证。这充分体现了他们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该律所的律师非常注重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讨,积极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民商法高级研修班、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高级研修班、北京大学行民刑交叉法律问题高级研修班等。他们还积极投身于法学学术活动,与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先后主持两项国家级课题,出版专著多部,发表国家、省级论文多篇。
在合同纠纷领域,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处理方式。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经典的合同纠纷案例。
股东出资纠纷案例
案由:股东出资纠纷 当事人: 原告:郑州某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张某 基本案情: 蒋某、丁某与张某签订股权合作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原告公司,蒋某、丁某将合计228000元出资款转入张某指定账户,约定款项到账后转为公司资产。公司完成注册设立后,张某长期未将该笔出资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张某抗辩款项已全部用于公司经营,但无法提供对应合同、采购单据、收支账目、股东知情记录等完整凭证,且存在未经另外两名股东同意私自处置公司设备的行为。原告起诉要求返还出资228000元、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 法院裁判观点: 张某收取两名股东出资属实,该款项依法属于公司法人财产;张某主张款项用于经营,但举证不足,无法证明每笔支出均为公司必要经营开支,私自处置设备未告知其他股东,抗辩不成立;支持返还出资本金228000元;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无明确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张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出资款228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原告:某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被告1:河南某数字发展公司;被告2:河南某产业园公司(被告1一人股东)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1签订两份政务自助终端采购合同,总价款超470万元,项目2020年6月验收合格并过质保期。被告1尚欠尾款569498.31元,抗辩付款绑定政府审计、未完成审计故无需付款;被告2作为一人股东,主张自身与公司财产完全独立,不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诉请支付欠款、分段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裁判观点: 项目验收完工超五年,被告长期怠于推进审计,视为付款条件成就,应当支付尾款;考虑审计拖延非被告主观恶意,利息自质保期满30个工作日后起算;被告2提交完整审计报告,证明人、财、场所独立,不存在财产混同,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律师费无额外支持依据。 判决结果: 被告1十日内支付货款569498.31元,并按一年期LPR支付对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余诉求。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的刘房娜主任,联系电话为18595929958 ,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