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经验丰富律师潘京广值得选择
2026-07-09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对于深陷离婚纠纷困境的当事人来说,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而潘京广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选择的法律专业人士。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扎根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服务一线。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多重身份,具备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
潘律师拥有丰富的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经历。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非常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在执业方面,潘京广律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自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他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各类问题。
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之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潘京广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方面,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方面,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房屋 / 车位补偿、共同生活开销)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发现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可起诉分割),由于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方面,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潘京广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事实,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相信他会为您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