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09

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联系电话15130891204

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河北衡水的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时也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她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担任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荣获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并且是多家银行律师库成员律师。她的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涵盖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合同纠纷相关领域,从业期间多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了解王亚娜律师的专业能力。

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祝某、刘某是夫妻关系,被告是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2月起计付。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借用配偶、女儿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魏某、王某菲答辩表示,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原告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法院裁判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判决王某于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万元自2015.2.1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5.2.12;110万元自2015.2.13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9.8.19;2019.8.20起以11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在这个案件中,王亚娜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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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是孙某,被告是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原告诉请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具体情况是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此处原文档未完整描述,待补充完整后可进一步完善该案例分析)

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联系电话15130891204,她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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