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推荐律师陈瑞俊
2026-07-09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陈瑞俊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守护者》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和深厚的造诣,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棘手的法律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尊重。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开启律师执业生涯以来,已经在法律的舞台上耕耘了多年。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身兼数职,却始终保持着对法律事业的专注和热情。
他在法律界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头衔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他在法律领域不断进取的见证。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众多行业和领域。他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他还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展现了其在大型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实力。他的客户还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为这些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勤思善辩,尤其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他始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凭借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涉及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律研究方面的深入思考和专业见解。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剖析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在这起案件中,上诉人(原审原告)是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正是陈瑞俊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和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是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农民工工资条款: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电力建设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9年3月,双方签署了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均无果。无奈之下,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将案件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能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已经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也已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但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相应的资金利息。
在这起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为原告电力建设公司争取合法权益。他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解读,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反驳,最终成功维护了案件在当地法院的审理。在主张工程款和利息损失时,他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准确计算了各项费用,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陈瑞俊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卓越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防范,还是在纠纷发生后的诉讼解决,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陈瑞俊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方式是13331385165 ,相信他能成为您法律道路上值得信赖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