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实战优口碑好,为当事人维权护航

2026-07-10

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联系电话18907326686。

在湖南湘潭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盛,他专注于交通事故领域,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盛是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0年5月首次执业以来,已在法律行业深耕了10余年。他是湖南省湘潭市本地执业律师,有着出色的沟通能力,办理了几百起案件,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李盛律师所在的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是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开设的湘潭分所。律所目前拥有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1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这里的执业律师多是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资深律师,他们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律所拥有27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先进的办公设施,现代化的通讯和交通设备能全面及时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该所奉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规模化经营管理的办所方针,下设多个专门法律部门,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律所从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也未发生过委托人投诉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在业务方面,李盛律师尤以代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商事、刑事案件见长。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他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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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九级伤残・交强险双伤者限额分摊案 原告王某某(女)在某年2月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张甲驾驶小型汽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碰撞了王某某及另一路人,导致两人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驾驶人张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行人无责。事故车辆登记车主为张甲的父亲张乙,该车仅在人保湘潭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原告自行委托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3000元,被告申请重新鉴定后,法院委托鉴定仍维持九级伤残及三期结论。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伤残赔偿按城镇/农村标准、误工费务工真实性、护理费垫付抵扣、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承担等。由于事故存在两名伤者,法院对交强险医疗限额、伤残限额各预留50%给另一伤者。 法院核定原告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九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275349.77元。最终判决人保湘潭某公司在交强险分摊限额内赔偿原告90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及鉴定费由肇事驾驶人张甲承担,共计赔偿185349.7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肇事方承担。

案例二:十级伤残・交强险 + 足额商业三者险全额理赔案 某年6月,邱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倒车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邱某某全责,戴某某无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300万商业三者险及医保用药附加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原告戴某某住院117天,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117日、营养期90日,含后续门诊及取内固定后续治疗费、额外三期15天。案件争议焦点有误工费按实际工资减少额计算、后续治疗费是否重复主张、取内固定三期是否重复计算、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等。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8000元,可在赔款中抵扣。 法院核定原告的损失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十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合计251000.65元。

在处理这些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李盛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如果您在交通事故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李盛律师,联系电话18907326686,电子邮箱879836965@qq.com,律所地址为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板塘段8号维也纳酒店20楼,律所电话0731 - 58611616。相信在他的帮助下,您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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