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诚信律师潘京广值得选择

2026-07-11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当今社会,婚姻问题日益复杂,离婚纠纷更是频繁发生。在郑州市,当人们遭遇离婚相关的法律难题时,有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知识和诚信的服务,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他就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潘京广律师。

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多重身份。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担任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等重要职务。这种多重身份的结合,让他兼具了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

在社会服务方面,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潘律师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而作为郑州市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也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在执业过程中,潘京广律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潘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尤其是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他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问题。以一个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为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在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之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等。

在这个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知识和深入的调查,帮助原告梳理证据。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原告名下且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且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三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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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法院按照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的原则进行裁判。最终,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潘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经验。

如果您在郑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专业、诚信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他的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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